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子分公司级矿用区域自动灭火装置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435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e购平台电商铺货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神东煤炭子分公司级矿用区域自动灭火装置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1项物资,不划分标段。
采购范围: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神东煤炭子分公司级矿用区域自动灭火装置公开招标铺货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内产品清册。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
2.1.3合作形式: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指定地点。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下单后90天内。
合作方式:自动灭火装置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e购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结算单位根据订单自动推送分别由国能供应链内蒙古公司有限公司和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中标人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进行订单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2.1.4超量控制措施
2.1.4.1当协议实际下单总额超出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1.4.2某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价计价方式,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后的计价方式和方法见合同范本。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矿用区域自动灭火装置”或“矿用区域自动喷粉灭火装置”或“矿用区域自动干粉灭火装置”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区域自动灭火装置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须体现具体金额)及对应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7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06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神华物资大楼
邮 编:
联 系 人:高天鹏
电 话:0477-8206829
电子邮箱:10036358@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汪一达
电 话:010-58131142
电子邮箱:20026099@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