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周林带队,对文山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抽查了2处煤矿、2处非煤矿山和1座尾矿库,查阅了文山州和富宁县、丘北县矿山安全监管有关资料,通报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建议。
督查组指出,文山州矿山数量、尾矿库、小型矿山、停产停建矿山“四多”现状客观存在,矿山企业灾害不清、基础薄弱、能力不足、升级缓慢的“基本盘”还未得到根本转变。加之当前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市场供需两旺,矿山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盗采矿产资源和选厂违规收购矿石等风险叠加,区域矿山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
督查组强调,文山州及所属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以“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持续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专业能力,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铁腕整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以采代建、以采代探、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一件事”全链条矿山安全治理体系,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查清3至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推动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感知数据联网、地下矿山建设完善“三大系统”、矿山企业建立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加快推动矿山智能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标杆矿山。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关口前移,督促指导做足做好应急准备,全面强化安全巡查检查和应急值班值守,高效落实“1262”预警与响应联动、直达矿山的“叫应、响应、回应”等防汛工作机制,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