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毕节市能源局、织金县能源局对贵州织金志成煤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后寨乡志成煤矿(以下简称“志成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志成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4年8月2日至8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毕节市能源局、织金县能源局对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织金县白泥乡金西煤矿(以下简称“金西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金西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4年8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志成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9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金西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