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水城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奖惩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内容显示,按照“发展创建一级、巩固提升二级、动态淘汰三级”的思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和硬件相统一、动态和静态相统一、过程和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全区正常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均达二级及以上。
加大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的支持力度,推动煤矿积极创新高水平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1.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验收并公告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给予申请奖补资金50 万元。2.一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3.一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在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4.一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纳入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5.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直接上报省能源局办理延期手续。6.复产验收时,优先对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进行验收。7.减少对一级标准化矿井的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对二级标准化矿井的服务力度,强化对三级标准化矿井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管,派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
全文如下:
水城区能源局关于征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奖惩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办矿管矿水平,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奖惩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57803723@qq.com,联系人:罗勋,联系电话:0858-666562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征求意见稿)水城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奖惩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