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10月14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同志率监察一处对揭阳市人民政府及揭东区、惠来县、普宁市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计划监察,累计发现问题31条;抽查检查5家矿山企业,共计发现隐患问题28条,其中重大隐患6条。
监察期间,井健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普宁市随机抽查2家矿山,发现普宁市投控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违规将矿山建设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队伍施工,监理单位也无人在矿履行监理职责,现场也没有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立即下达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和停止设施设备使用指令,督促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责令普宁市投控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停止该矿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揭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并督促矿山企业立即停建整改,与总承包单位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检查组要求,揭阳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和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严厉打击矿山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行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细化优化工作措施,推进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辖区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监察期间,广东局还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专题宣贯,揭阳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矿山企业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