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对白山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暗查暗访,坚持“查企验政”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处煤矿、1处非煤矿山进行暗查暗访。检查发现,矿山企业存在甲烷传感器调校不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等18项隐患,当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未按要求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等10项问题。
检查结束后,督查组组织白山市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召开反馈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4点要求。一是狠抓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紧紧围绕落实两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要求,健全各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考核和督办机制,协调推进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二是统筹保障煤矿安全供电。统筹监管部门、供电公司、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督促供电公司强化供电管理,切实提升供电可靠性,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护,切实降低停电频次。三是持续营造“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清醒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全面执行市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层层压实驻矿盯守、安全巡查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煤矿隐蔽工程大起底,积极构建 “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四是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增强风险意识,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验收程序,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坚决不予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