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示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
原文如下:
公示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级达标煤矿名单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矿安〔2024〕109号)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考核和抽查,有43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64463431(传真)。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