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近日,山西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管控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通知指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各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开展复工复产教育培训,确保关键人员到位。
要组织人员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危险区域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生产设施设备和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防止带病运行。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复工复产审核把关。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复工复产检查,督促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进行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的全面自查。
要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和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
要严厉打击对无证无照、不具备资质、长期停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借机复工、“搭车”复产。
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格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规范检查行为。
各市要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的煤矿运行动态和安全生产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及时发布复工复产警示提醒。
要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咨询、技术指导等方式,助力企业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