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通知要求:1、严格履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2、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举措;3、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协同;4、提升矿山安全管理质效;5、实行职责清单动态管理。
原文如下:
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山县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县直有关单位矿山安全管理职责,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浮山县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浮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全县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严、紧、深、细、实”、“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原则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八个工作要求”,知责担责、履职尽责,确保职责清单落地见效。
二、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举措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紧紧围绕清单内的职责事项,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矿山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三、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协同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畅通沟通会商、情况通报等信息共享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强化矿山安全领域相关制度政策的有机衔接,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形成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
四、提升矿山安全管理质效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健全风险化解机制,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实行职责清单动态管理
本清单可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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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