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内矿安字〔2025〕11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林庙煤矿停止生产超过6个月,现予以撤消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此公告同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ordos.gov.cn)。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