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量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和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煤炭〔2025〕9号)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认定其实施了充填开采,符合产能置换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公告生产能力75万吨/年。为充分回收煤炭资源,减少采煤对环境的影响,该矿2024年度采用上覆岩层、下伏岩层注浆充填加固工艺开采了12 1103、11 1108、12 1104工作面,共置换煤炭564211吨。
经现场核查,矿井建设了注浆站,并采用水泥和粉煤灰注浆充填治理,同时对采空区进行注浆充填。12 1103、11 1108、12 1104工作面11煤层顶底板四五灰、徐灰岩层及采空区共计注浆充填量32.4万吨。12 1103工作面回采率99.6%、11 1108工作面回采率98.3%、12 1104工作面回采率99.9%。回采率符合有关规定。
二、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煤矿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4-5322667
通讯地址:山东省齐河县晏城街道阳光路203号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