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府谷县三道沟乡前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府谷县三道沟乡前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
1.府谷县三道沟乡前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府谷县三道沟乡前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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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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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2-3452181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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