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黑龙江省关于黑河市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公示。
全文如下:
关于黑河市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公示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清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厅字〔2024〕1号),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的通知》(黑安办发〔2024〕110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包保、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现将2025年黑河市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联络信息表、黑河市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黑河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黑河市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予以公示。
黑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