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贵州省金沙县发布关于举行《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举行《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组织制定形成《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197号)等规定要求,拟定于2025年8月21日就《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金沙县自然资源局第一会议室(建投金座2楼)。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48人。在金沙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煤矿开采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县内范围内有煤矿开采所在的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8日。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代表申请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罗鹏;
联系电话:0857-7221856;
电子邮箱:275965671@qq.com;
联系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泰山路建投金座二楼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