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5年6月13日对《府谷县汇能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乡汇能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6月20日对《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洋县大岭梁水泥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7月4日对《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武县亭南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长武县胡家河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4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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