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77号
2025年7月4日,云南省能源局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云煤安监四移〔2025〕16001号),载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朱家湾煤矿开展现场检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省能源局依法暂扣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朱家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130009〕)。
2025年10月9日,昭通市能源局上报《昭通市能源局关于返还朱家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昭能请〔2025〕44号),相关材料明确该矿已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申请返还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相关规定,省能源局决定依法返还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朱家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130009〕)。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