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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明确辖区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通知

日期:2025-11-14    来源:伊吾县应急管理局

国际煤炭网

2025
11/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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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山安全 矿山企业 煤矿安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矿山安全分级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安〔2023〕6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地、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矿山名单,明确每一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加大对矿山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依法依规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督促矿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伊吾县应急管理局日常监管矿山企业:

1、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

2、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兴盛露天煤矿

3、新疆康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5、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东部勘查区二号露天矿

6、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英格玛一号矿井

7、国金矿业(新疆)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

伊吾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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