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落实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实践和山西煤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措施废、改、立工作方案》的要求,山西煤监局对2006年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分总则,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评价标准、内容和方法,评价结论,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二十一条。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评价表进行了明确规定。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煤炭资源的井工煤矿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同时该规定也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和对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