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及张矿集团定向增发,购买其持有的共计45.25亿元的煤炭资产。通过本次交易,金牛能源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实现煤炭业务的整体上市。
金牛能源3月25日晚间发布上述公告,拟分别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及张矿集团发行2.3亿股、 9355万股、4526万股新股,共计3.68亿股,分别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86%、8.09%、3.91%,发行价暂定为每股12.28元。
根据公告,金牛拟收购资产包括峰峰集团所拥有的大淑村矿、万年矿、新三矿、梧桐庄矿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交易价格28.2亿元;拟收购邯矿集团所拥有的云驾岭矿、陶一矿、陶二矿、陶二矸石热电厂及郭二庄矿业100%的股权,交易价格11.49亿元;拟收购张矿集团所拥有的宣东二号矿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交易价格5.56亿元。整体交易价格合计45.25亿元。
目前,冀中能源持有金牛能源57.64%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峰峰集团、邯矿集团的控股股东亦为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则为冀中能源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冀中能源将拥有金牛能源的绝对控股权,并实现旗下煤炭业务整体上市。
公告称,交易将提高金牛能源的煤炭可采储量,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金牛能源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矿集团以及张矿集团之间在煤炭生产及相关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情形,也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