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自治县金斗乡4名非法采矿业主在当地进行非法采煤活动,使当地煤炭资源遭到严重破坏。2007年,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鉴定,4人的非法煤井均达到追诉标准,4人闻风外逃。近日,4人回家探亲,均在家中被警方擒获。
据介绍,2006年1月以来,家住威宁自治县金斗乡向岭村柯冲组的陈文江,在该县金斗乡朱家坡开办了一口小煤窑,进行非法采煤活动,造成煤炭资源破坏量 1664吨,价值16.64万元。同年6月以来,金斗乡勺白村一组村民管毓榜在本村开办了一口小煤窑,进行非法采煤活动,造成煤炭资源破坏量 3586吨,价值35.86万元。2007年1月以来,金斗乡向岭村柯冲组村民柯广才伙同该乡村民顾榜在金斗乡开办了一口小煤窑,进行非法采煤活动,造成煤炭资源破坏量1238吨,价值12.38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