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的优势在煤,发展靠煤,问题也集中在煤。特别是在解决煤矿企业“多、小、散、乱”问题过程中暴露出的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焦领域健康发展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去年7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决策是正确的,有效遏制了煤焦领域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对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深入调研 重拳出击
为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山西省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早在2007年,按照新一届省纪委常委会的部署,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就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专题调研。在近10个月里,全省纪检监察举全系统之力,从各个层面和不同角度,对全省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一一细查彻查。最终,形成了《关于山西省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直陈我省煤焦领域六大痼疾,即“保护滞后、审批制约、秩序不稳、监管不力、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这一调研报告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2008年7月11日,省委、省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也就是这次会上,首次对全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进行了动员,做出了部署。省委书记张宝顺说:“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是结合山西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全省反腐败斗争挥出的重拳。”
以此为标志,山西省反腐败专项斗争剑指煤焦,激浊扬清,在三晋大地拉开了帷幕。
自查自纠 整治收缴
这是一场十分复杂的斗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一方面,全省多达29个部门和系统,11个市和91个产煤县(市、区)涉煤,104万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囊括在内。另一方面,煤炭企业从审批、生产、运销到监管环节众多,涉及的政策、法规则更多。从对煤焦产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到煤焦领域总的形势判断,再到对这一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确把握,都需要极强的政治敏锐度和宏大开阔的视野。
困难大,决心更大。按照部署,从去年7月到今年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整治的前半段。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单位主动申报问题999个,涉及资金39亿多元;个人主动申报问题3881个,涉及资金2599万多元。通过主动申报、清理整治、受理举报等一系列工作,则进一步发现了煤焦领域存在的诸多新问题。主要有:非法倒卖国有资源;基金征收和管理混乱;一些煤焦管理站收好处费或收黑钱、放黑车;党员干部入股办矿,收受贿赂,为非法生产企业充当 “保护伞”等。同时,集中清理工作也顺利展开,截至目前,全省共追缴控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能源基金等各类资金达100亿元。
严查案件 立制建章
暴露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引发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促使省纪委、监察厅领导进行新的思考。
省委书记张宝顺要求,将煤焦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作为纪检工作重点,取得成效,并总结带规律的东西形成制度。省长王君指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既是反腐败的要求,又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六七月间,省纪委先后分四批对全省煤焦领域、91个产煤重点县的主要领导干部千余人进行了集中廉政教育培训。同时对群众举报十分重视,对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据统计,全省各级专项斗争办公室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87件次,其中初次举报1420件次;共排查煤焦领域案件线索985件,初核违纪线索627件,立查案件600件。特别是严肃查处的省委原副秘书长冯其福侵吞国有资产案;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受贿3300万元案;平定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梁岗平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件,反响强烈,影响巨大。
制度建设直接关系着专项斗争的成败得失。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专项办下发了《山西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省直有关部门也先后定出近20项制度。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就此做出批示,希望山西再接再厉,不松懈、不停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以取得更好的效果。我们相信,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已经取得的成果,特别是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必将为山西省保证煤焦行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探索符合山西煤焦领域实际、能够有力有效惩治和预防煤焦行业腐败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