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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年5年期限太短”应促进“长协”煤价

日期:2009-11-18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煤炭网

2009
11/18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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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价

    “开与不开,什么时候开,现在还都没有定,谁也没有做出过决定。”针对今年取消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的传言,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综合部人士近日表示。

    该负责人介绍,以前的煤炭订货会都是发改委组织召开,但是订货会已经取消三年了,“现在的合同汇总会,也要看发改委的意思,如果发改委有开会的意思,我们运销协会就负责承办”。

    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就曾向媒体透露,将取消一年一度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取而代之的将是煤电双方签订长期电煤合同。

    兖州煤业负责煤炭销售的内部人士说,现在煤炭企业也希望能和发电企业签订长期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长协煤价“落地”

    长期煤电供应协议的签订并不少见,目前神华集团就已经与华润集团、国投集团、粤电集团和广州控股签订了此类协议。

    国投集团下属的一家电厂已经神华集团签署了煤炭供应长期协议,期限是3年~5年,其中发热量5500大卡的标煤锁定在500元/吨,价格可上下浮动20%。此外,该负责人也表示,煤价可能还会依据煤的种类而稍有不同。

    资深专家表示,3年~5年还是太短了,“长期煤炭合同甚至应该是10年”。

    他认为,长期合同可以保证煤炭货源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使煤炭价格相对降低,维护发电企业的利益。

    “不能偷偷摸摸进行”

    业内资深专家姜绍俊表示,长协合同的签订无疑对政府多次表态“不再参与煤价协调,完全交给供需双方”的承诺起到了一个示范效应。

    姜绍俊还认为,发改委能源局一直以来倡导的“中长期煤炭合同为主”的机制也在发酵,应该广泛推广。“以前煤炭和电力企业都是一年一谈,双方的底牌都摸不清楚,导致‘煤电顶牛’的不良现在延续了很久。如果能够推行以中长期合同为主,现货作为补充的市场交易机制的话,煤炭市场的生产就会更加有序、更加灵活。”

    此外,在谈到如何保证长协煤价顺利推行时,韩晓平认为,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机制,也就是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来进行,“不能偷偷摸摸地进行”。

    姜绍俊也认为,国家应该出台一些基本的谈判规则,禁止煤炭企业哄抬价格,打破价格垄断和同盟。可以通过“特别税收”的办法来防止煤价的波动,“一旦煤炭方把价格抬得很高,国家就要‘特别税收’来进行平抑。”

    此外,电煤谈判还需要把铁路的运力和航海运力作为第三方加入进去;电网公司作为电力的输送方也应该加入谈判。

    对于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是否还有召开的必要性,煤炭资深专家李朝林认为,如果长期合同能够成为共识,“合同汇总会再开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运力协调会还是应该开的。”姜绍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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