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旨在研讨山西煤改政策的“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将在杭州召开。这一被外界期待为“晋官与浙江煤老板交锋会”的会议,山西省官方却一直未正式表态是否出席。“到今天下午为止,我们没有收到山西有关部门参会的明确表态。”昨晚,会议主办方——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蔡骅对早报记者表示。
不过,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浙江煤老板昨天告诉记者,三名山西省政府部门的官员将在晚些时候飞抵杭州。但这一消息仍未从主办方处得到证实。昨晚,记者在正布置今天会议的西湖边的三台山庄看到,山西省政府、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三名代表的座位牌已经放好。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浙江省政府一直高度关注省内煤炭投资者的境遇。之前,包括浙江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内的部门已先后对浙江煤老板在山西的投资情况进行了调查。浙江省政府近期可能派出高规格的工作组,赴山西沟通和磋商。
研讨会形式或作微调
11月8日,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分别向山西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煤炭工业厅等政府机构发出邀请函,邀请后者派代表参加“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我们本意是希望搭建起较为畅通的表达渠道,以便山西有关部门倾听相关意见,针对浙江煤老板问题能找到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案。”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蔡骅说。
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希望山西有关部门在15日前回执确认。蔡骅昨晚告诉早报记者,所以很难判定山西有关部门能否最终参加。
一位接近山西省政府的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透露,山西有关部门应该“研究”过该邀请函,也曾考虑过派代表甚至“律师团”参加。在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发出邀请函时,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曾表示将派员赴杭。“至于为何没了下文,可能出于多方面原因的考虑。”专门负责邀请事宜的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副总干事于微微说。
根据议程,此次研讨会的形式是“由山西省政府提出其观点和说法,然后请专家和律师与其进行探讨,最终达成相对公平的共识”。“现在看来,这种形式可能要稍做改变。”于微微称。
浙商担心其他省份效仿
截至昨天,已明确参会的包括“专家团”、法律界人士和浙江的煤老板。其中,“专家团”共有20人,均为国内和浙江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和有“温商代言人”之称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等;煤老板代表约有10余人。
根据安排,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如何破解山西煤矿整合困局”,有“山西制定的相关文件是否背离国务院文件精神”等七大议题。
“我们的出发点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还原真相。”蔡骅表示,目前很多省份开始仿效“山西模式”进行矿产资源整合,“有关部门在'煤老板问题’上的处理失当,不仅将对浙商在外地的投资造成重大损失,很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浙江民间资本对外投资的信心。而相关省份也将真的从'煤老板’变成'没老板’,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据了解,根据会议达成的成果与共识,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将考虑组织专家撰写联名建议书。会后,还将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浙江企业家对山西煤矿整合困局的看法以及山西煤改对浙商投资经营心态的影响。
温州多个县市政府频赴晋
于微微透露,由于此次会议纯属民间活动,因此并未邀请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不过,据早报记者了解,对于浙商在山西的煤炭资本,浙江官方一直高度关注。由浙江一家律师事务所完成的“浙商在晋投资的煤矿企业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背景下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调研报告”,其委托者为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该报告上报省政府后,相关领导曾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此外,浙江省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也曾做过类似调研。
浙江省银监局主要调研的是煤改政策对温州信贷质量的影响。相关报告指出,山西煤改政策在给温州商人造成较大冲击的同时,波及了温州信贷资产质量,“造成经营者流动资金趋紧,进而影响经营者相关贷款的还本付息”;而山西“示范效应”,对在其他省份投资煤矿的温商而言,“面临着同样的政策风险,也给存量煤炭行业贷款的风险防范带来更大挑战”。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则对山西煤改政策对浙江和温州民间资本的影响进行了调研,相关报告透露:投资山西煤矿的温州民间资本大部分为矿老板及股东成员的自有资金,约占总投入的70%,其余30%的资金来源为民间集资和民间借贷等两种形式。
同时,“温州炒煤团”发端地温州的主要县市先后“低调出手”。此前,温州苍南县政府派出政协调查组前往山西调研。上周,平阳县政府也派出了一个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多个部门人员组成的13人调研团队,先后去了山西太原、大同、忻州等地区,“估计这个星期就将返回”。浙江省政府近期或派高规格的工作组,赴山西沟通和磋商。
交锋会七大议题
1 如果说山西煤改是正确的,能否说土地资源、水资源都是国家所有,能否参照山西煤改的先进经验把房地产、小水电等同样重组做强?
2 山西制定的相关文件是否背离国务院文件精神?
3 企业间的收并购,由政府指定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交易价格是否合适?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
4 山西相关文件对被收购兼并企业的补偿价款确定、支付款项来源的相关规定是否违背公平、等价有偿的法律原则?
5 小煤矿的四宗罪——浪费资源、破坏生态、草菅人命、腐蚀干部——大煤矿是否也存在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通过制度化严格管理还是重组?
6 如何理解“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1年、2年、10年还是100年不变?民营资本跨区域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7 有人说:山西在进行一场从“煤老板”时代到“没老板”的运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