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蔓延全国多省区的电力紧张形势,1月13日国务院主持召开了“加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议”,昨天从此次会议有关文件中获悉,为应对特殊时期的“煤荒”,发改委已提出将加快推进煤炭应急储备工作,具体包括将统一规划,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和设施,加快建立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并择机储备,引导、带动和规范地方储备和企业储备。
“我们认为煤炭储备是基于供应链的储备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任钱平凡说。
元旦放假的三天时间,钱平凡辗转于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等多个部门,协调酝酿中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和煤炭储备体系。
在国家发改委提出推进煤炭应急储备机制之前,各省已经开始独自实施。如煤炭大省山西,早在2008年已着手开展煤炭战略储备体系的研究,并确立了以资源、现货和产能为重点的储备体系。
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起草的一份《煤炭战略储备体系研究报告》从资源、现货和产能三方面,对储备进行了阐述。资源储备,即从采矿权收入和资源收益稳定基金中提取一定费用,建立资源勘探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储备一批可供建井开采的精查储量,能源吃紧时立即投放一级市场。
而现货储备,是指在煤炭主产地、转运和交易中心,以及负荷中心、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布局国家级资源储备库,承担大区域性的战略储备和调剂功能。
产能储备是指以专项法律或产业政策的形式,要求大型煤炭企业按适当比例进行产能储备,一旦市场出现价格的巨大波动和供应链的异常变动,可确保即时启动和适时调度。
山东也进行了跟进。去年底,山东龙口煤炭储备配送基地投入运营。龙口煤炭储备配送基地由龙口港集团和龙口矿业集团共同投资建设,总投资5.3亿元,一期工程应急储备能力60万吨,运营能力为1000万吨。
“包括湖北、安徽在内的很多省市对于煤炭储备基地都非常有兴趣。”钱平凡说。
目前,煤炭对外依存度高达98%的湖北省,已经计划在省内建设两个煤炭战略储备中心。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副处长易新文说,湖北省政府已决定拿出1亿资金在宜昌和武汉各建一个储备中心,以解决煤炭运输瓶颈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煤炭信息研究院院长黄盛初早先也表示,正在修订中的《煤炭法》将在修订草案中新增10项法律制度,其中首条就是规定建立战略煤炭储备。
不过,河北一家大型电力公司的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如果企业主导储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煤紧张完全可以涨价;如果政府主导储备,一旦煤价波动,就意味着政府要给市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