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行业新闻 » 中国煤炭要闻 » 正文

山西出台“硬规”做实做强煤炭主体企业

日期:2010-02-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煤炭网

2010
02/20
15:1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硬规 煤炭

    兼并重组后形成的主体企业注册资本金原则上不得低于2亿元,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8年以上管理大、中型煤矿的经历,企业所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得少于90人……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实做强煤炭主体企业。

    经过一年多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山西煤炭行业办矿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矿井数量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已全部淘汰,平均单井规模提升至年产100万吨以上。

    山西将结合现代煤炭行业发展特点,提升新组建煤炭主体企业的资质水平。除了注册资金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煤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司所属的保留煤矿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公司保留的生产矿井须六证齐全,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山西要求,新组建的煤炭主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制度、责任管理、技术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体系。

    一些煤炭主体企业,在初始运营阶段还存在“资本不实、实力不强、管理不到位、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山西将严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资本实际组成、资本实际到位等资本状况,确保其规范运行。

    通知称,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新组建煤炭主体企业,山西将取消其主体资格,工商部门将依法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今后在该省行政区域内不得从事煤炭开采。对于公司投资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造成安全事故或引发社会矛盾的,取消其主体资格。新组建的煤炭主体企业未按要求做实并规范运行的,其所属煤矿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