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原煤产量、销量增加,煤炭出口减少,煤炭社会库存增加,国有重点煤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趋好,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利润增加,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增加,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但部分企业拖欠在岗职工工资增加。
一、煤炭产量增加,重点煤矿比重增加
1—10月,全国原煤产量176528.0万吨,同比增加13284.3万吨,增长8.1%,增幅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1、大部分省区和单位原煤产量增加。在全国29个产煤省(区、市)和单位中,原煤产量同比增加的有21个,其中,中煤集团增幅最大,同比增长47.9%;山西增量最多,同比增加3637.9万吨。
2、国有煤矿增幅有所提高。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92335.9万吨,同比增加9322.2万吨,增长11.2%,增幅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国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24069.0万吨,同比增加295.6万吨,增长1.2%,增幅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乡镇煤矿原煤产量60123.0万吨,同比增加3666.5万吨,增长6.5%,增幅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
3、国有重点煤矿产量比重同比增加。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分别占全国原煤产量的52.3%、13.6%、34.1%。国有重点煤矿比去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和9个百分点。
二、煤炭运销量增加但增幅同比下降
1—10月,全国工业生产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是煤炭市场需求保持增势。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9%。在主要用煤行业中,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8.4%,焦炭产量同比增长17.2%;全国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15.1%;水泥产量同比增长20.2%;化肥产量同比增长12.4%。
1—10月,全国商品煤销量177825.0万吨,同比增加13292.0万吨,增长8.1%,增幅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国有重点煤矿销量88448.5万吨,同比增加7080.5万吨,增长8.7%,增幅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煤炭铁路运量92641.8万吨,同比增加4025.2万吨,增长4.5%,增幅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运量66885.3万吨,同比增加3786.4万吨,增长6.0%,增幅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主要港口煤炭中转运量33688.0万吨,同比增加2744.9万吨,增长8.9%,增幅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内贸煤炭转运量28419.8万吨,同比增加3527.7万吨,增长14.2%,增幅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三、社会煤炭库存增加但重点钢厂、港口存煤下降
到10月末,全国社会煤炭库存15113.0万吨,比年初增加1139.3万吨,上升8.2%。
全国煤矿企业煤炭库存4180.5万吨,比年初增加1286.6万吨,增长44.5%。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库存2041.3万吨,地方国有煤矿库存874.6万吨,乡镇煤矿库存1264.6万吨,分别比年初增加347.8万吨、411.4万吨、和527.4万吨,分别上升20.5%、88.8%和71.5%。
在主要用煤行业中,电力直供电网电厂煤炭库存2816.6万吨,比年初增加446.8万吨,上升18.9%。冶金重点钢厂煤炭库存332.8万吨,比年初减少10.8万吨,下降3.1%,其中精煤库存205.9万吨,比年初减少12.4万吨,下降5.7%。
主要煤炭中转港口存煤1196.1万吨,比年初减少226.9万吨,下降16.0%。其中,秦皇岛港口存煤416.0万吨,比年初增加80.7万吨,上升24.1%。
四、煤炭出口减少
1—10月,全国煤炭出口5226.3万吨,同比减少794.8万吨,下降13.2%。中煤公司、山西地方、神华公司和五矿公司同比分别下降18.9%、29.2%、1.6%和8.7%。其中,中煤公司煤炭出口减量最多,同比减少543.7万吨。
五、国有重点煤矿主要技术指标趋好
1、单产增加。回采工作面单产月均44051吨,同比增加283吨,提高0.7%。
2、开拓进尺增加。开拓进尺完成104.9万米,同比增加11.0万米,增长11.7%。
3、洗精煤产量增加、质量提高。洗精煤产量10958.1万吨,同比增加635.7万吨,上升6.2%。洗精煤灰分9.9%,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洗精煤水分10.2%,同比持平。
4、原煤生产人员工效提高。原煤生产人员工效4.194吨/工,同比增加0.136吨/工,提高3.4%。
六、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较好
1、利润增加。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含重点81户,以下同)补贴前盈利125.2亿元,同比增加6.2亿元,增长5.0%。六大地区中东北、西南地区亏损,其它地区盈利,盈利最多的是华东地区(52亿元),盈利较少的是西北地区(1.5亿元)。分省(区市)情况看,辽宁、吉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新疆等省亏损,其它省(区市)盈利。
2、商品煤销售收入增加。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商品煤销售收入2018.6亿元,同比增加190.0亿元,增长10.4%。六大地区销售收入均有增加,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地区分别增长了12.9%、30.5%、9.7%、7.5%、6.6%和19.5%。
3、电煤价格小幅增加。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供发电用煤平均售价218.5元/吨,同比增加1.7元/吨,增长0.8%。
4、原选煤单位成本下降。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原选煤单位成本192.00元/吨,同比减少5.90元/吨,下降2.9%。
5、安全费用提取增加。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累计提取135亿元,吨煤提取19.10元,同比增加3.68元;其中45个重点监察矿区累计提取73亿元,吨煤提取20.30元,同比增加3.44元。
七、国有重点煤矿在岗职工收入增加,工资拖欠减少
至10月底,国有重点煤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60.24元,比上年月平均工资增加144.66元。拖欠在岗职工工资总额8.7亿元,比年初减少0.9亿元。
八、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减少,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1—10月,全国煤炭死亡3726人,同比减少1044人,下降21.9%。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煤炭死亡562人,同比减少153人,下降21.4%。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2.110,同比下降0.811,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609,同比下降0.253。
九、拖欠在岗职工工资仍然较高,部分省有所增加
1—10月,虽然国有重点煤矿累计拖欠在岗职工工资比年初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拖欠在岗职工工资仍然较高,到10月底拖欠总额达到8.7亿元,还有10个省(区)和单位拖欠在岗职工工资,占国有重点煤矿统计范围的42%,超过亿元的有2个,合计拖欠7.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8.0%;有3个省比年初增加拖欠2.3亿元,占拖欠总额的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