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在煤炭订货工作中明示要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煤炭方面: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清理各地区、各部门现行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各类收费和基金。
电力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竞争确定电价的机制;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电煤合同方面:改变目前煤炭供需双方集中衔接的做法,由企业在规定时间自主选择适当方式,分散进行衔接;在《指导意见》发布衔接原则、政策和运力配置意向框架后30 日内,供需企业要协商完成合同签订。
同时,国家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在电监会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电监会将争取在明年出台输配电价成本监测办法,以此逐步推进电价改革。
评论:
我们的理解:明年电煤价格温和上涨是大概率事件;政府对电价将有所作为,煤电联动愈行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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