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着力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全面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同时,《通知》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要完成五个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三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市政府已公告关闭的302个煤矿必须全部实施关闭;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面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行动,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五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较大事故同比下降15%以上,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0年5月1日开始,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并成立了由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魏福生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分局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