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2009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能源消费国”,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和评论,此前,国家统计局已发布过2009年能源消费数据。为客观介绍实际情况,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现就2009年能源消费有关数据予以澄清。
2009年,我国能源供需经历了由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低谷到经济回暖后的逐步恢复,以及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后稳定增长的变化。
经初步统计,2009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7.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2%,增幅比上年回落0.4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30.66亿吨标准煤,增长5.2%,增幅提高1.3个百分点。
中国正处于工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能源消费仍处于增长阶段。近年来,为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总体上逐年放缓,能源消费强度不断降低,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4-2009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速由16.1%回落到5.2%,下降了10.9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18个百分点。“十一五”前四年我国万元GDP能耗由1.276吨标准煤下降到1.077吨标准煤,每年比上年分别下降2.74%、5.04%、5.20%和3.61%,累计下降15.61%,年均下降4.15%。按照国际方法折算,2009年我国能源消费折合成标准油为21.46亿吨,人均消费能源1.61 吨标准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网站7月末发布的数据,2009年美国能源消费总量23.82亿吨标准油。根据中美官方公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比美国少2亿多吨标准油,人均消费约为美国的五分之一。
国家能源局
国家统计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注:
能源消费总量的概念和核算方法
一、能源消费总量的概念
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从自然界能够直接取得或通过加工、转换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商品能源;核能仅包括作为能源使用的部分。
二、能源消费总量核算的方法
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的原则是,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不得重复计算。
根据这一原则,能源消费总量主要采用以下两个途径进行核算:
(一)从供应角度进行核算
核算的基础统计指标:一次能源产量,各种能源的库存量、进口量、出口量以及主要用能行业、产品的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产量+(进口量-出口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一次能源产量±净进(出)口量±库存减少(增加)量
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多在季度和年度初步数据的核算中使用。
(二)从消费角度进行核算
核算的基础统计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的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运输和管理过程中的损失量。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投入量-加工转换产出量+运输和管理过程中的能源损失量
这种核算方法需要掌握详细的能源消费数据,在年度统计时使用。
此外,年度核算时还要根据能源平衡模型编制能源平衡表,分别从资源供应(生产、进口、出口、库存)、加工转换、最终消费等几个方面同时进行详细核算。
三、能源消费总量核算的资料来源
能源消费总量中有关能源产品产量、产成品库存量的数据,是通过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全部生产企业调查取得的。进口量、出口量是从海关统计取得的。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投入量、加工转换产出量以及库存量,是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该范围内的全部企业调查取得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能源消费量,是通过批发零售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该范围内的全部企业调查取得的。流通企业库存量,是通过批发零售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全部能源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调查取得的。其他方面的能源消费量、损失量,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通过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