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拟参与设立煤炭储运中心。此外,公司预计2010年实现净利润1.7亿元-2.18亿,增长70%-120%。
珠海港1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珠海市政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珠海煤炭储运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神华集团占股比40%、粤电集团占股比30%、珠海港占股比30%。
在珠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神华集团、粤电集团、珠海港三方股东将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在珠海市高栏港南水作业区大突堤内北侧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煤炭码头及配套堆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10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2个(结构按15万吨级)、1至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若干个,年吞吐能力达4000万吨以上,并配套建设大容量堆场和铁路作业线等专业设施。
公告称,此次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影响有待项目进一步论证分析。
此外,公司预计2010年实现净利润1.7亿元-2.18亿元,与上年同期的9873万元净利润相比,增长70%-120%。
珠海港表示,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15%的珠海碧辟化工对2009年利润实施分配,公司按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9313.29万元;公司参股18.18%的广珠发电公司对2009年利润实施分配,公司按参股比例享有投资收益1.23亿元。上述两项投资合计确认2.17亿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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