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出台的 《2011年山西省内重点电煤产运需衔接指导框架》,今年,山西省省内电煤产运需衔接量为8730万吨,其中,通过铁路完成的电煤衔接量为2200多万吨,通过公路完成的电煤衔接量为6500余万吨。在今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过程中,承担电煤产运需衔接量最多的企业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该集团承担着 3560余万吨的电煤衔接量,其中,通过公路的衔接量达3100多万吨,占到全省公路总衔接量的近50%。
据了解,2011年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中,将实行企业自主衔接、协商订货的市场机制;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等政策要求,调整煤炭用户结构,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的煤炭需求;煤炭资源配置和运力配置向中长期合同、重点用煤行业和合同兑现率高的企业倾斜,向铁路战略装车点、大客户、路企直通运输的企业倾斜;支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煤炭大集团、大公司对兼并重组整合控股的煤矿实施产销一体化经营,并对经国家核准建设、证照齐全的新投产矿井给予支持。
省内各有关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重点电厂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产运需衔接的规定要求,协商衔接签订好2011年省内重点电煤购销合同。其中,山西省各市区域内重点电煤的供需衔接,由各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省煤炭工业厅下达的 《2011年山西省内重点电煤产运需衔接指导框架》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并督促落实;属跨市域的,由省煤炭工业厅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并督促落实;没有列入《2011年山西省内重点电煤产运需衔接指导框架》的煤炭大集团独资、控股开办的煤矿坑口电厂,将由各煤炭集团公司自行组织进行内部供需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