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3日至26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邵英杰率第五督查组对朝阳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朝阳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辖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矿井技术改造、矿井防突和瓦斯治理、矿井防治水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北票市和建平县的四个生产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3条,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其中停止生产1矿次,停止采煤2个工作面,停止掘进6个工作面,经济处罚2矿次。
通报会上,督查组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通报了本次督查情况,并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一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构,配齐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明确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二是要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监管。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突出重点,做好“一通三防”、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治理、煤矿防治水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辖区煤矿特别是北煤公司要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切实做到以科技和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发展。
五是要加快辖区煤矿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进度,地方监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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