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2012年,重庆将着力打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全面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集中管理、资金、人才、装备、经营等生产要素,推动煤矿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使煤炭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煤炭生产能力都得到大幅提高。
目前,全市现有煤炭企业449家、742个,但3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企业只有37家。
今年将重点抓好10家兼并重组企业的组建、运行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到2014年,全市煤炭企业将由目前的449家减少至200家以内,每家企业生产能力都在30万吨/年以上。
年产能30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必须实行兼并重组。对于应参与而实际未参与兼并重组的小煤矿,一律不予新增划资源,有关证照到期后不予延续。
企业兼并重组形式可以多样化,采取以强并弱、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相结合,如组建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新设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