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有两种定价机制,一种是完全在市场竞争下形成,另一种是在政府指导下形成。由于天然气市场的特殊的结构和因素,对于在正常社会需求下的自然垄断,天然气储量和开发的比例必须在10:1和15:1之间。比例高于该临界值时,即使是市场完全开放,企业也有能力阻止其它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比例低于该临界值时,企业应该受到准入政策的保护。通过对中国目前天然气和煤层气市场的调查得知,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在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行业都是高度垄断的,其定价机制也是在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下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因素,行业上下游企业相互促进。
⑴ 基本因素-天然气生产的平均社会成本
⑵ 市场因素-社会天然气供需情况
⑶ 政策因素-符合天然气行业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完成社会一般价格调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