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和省政府《意见》精神,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龙岩市新罗区大豪煤炭有限公司东方煤矿“10.20”透水事故教训,加大以水害防治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福建煤监局联合省经贸委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岩溶水专项排查工作。
专项排查于3月底起至9月底,分排查、核实、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力手段和措施,督促煤矿企业紧紧围绕水害、火灾等重点,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