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日前,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发布《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从2月20日起,对全国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货物平均运价上调1.5分/吨。其中,煤炭运价基价1从12.2元/吨上调至13.8元/吨 ,基价2由0.0629元/吨公里上调至0.0753元/吨公里。
胶新线、临沂北线、西合线、南阳西线等8条线货运价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4条铁路煤炭现行运价不变。这4条铁路负责将山西、陕西等产煤省的煤炭运出,运至环渤海港口,再输送至南方。
大秦铁的公告指出,这次价格调整将增加该公司营业收入16亿元。
有分析认为,此前提价的因素主要与原材料和燃料相关,现在铁路运行成本受到电价、人力、折旧等更多因素影响。尽管此次调价对煤炭企业影响不大,但铁路运输价格改革是大势所趋。
还有分析认为,炼焦煤和焦炭是钢铁企业的主要原料。煤运线运价的稳定,意味着铁路运价提高对钢铁企业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