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能过剩令不少企业挣扎在亏损边缘。国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化解产能过剩带来的严重影响,但化解近3亿吨的钢铁过剩产能,治理大量未批先建的项目,遏制产能过剩,解决产能过剩企业大量贷款投资的偿还问题,安置地方企业在限制产能后出现的大量的富余人员……这些都是事关地方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问题。在GDP增长、就业、税收等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很有可能和国家调控政策“唱反调”。
因此,笔者认为,钢铁行业治理产能过剩首先要打通地方政府这一关隘。
我国钢铁产业的供大于求,多年以前就已经开始出现,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对钢铁产品需求旺盛,给钢铁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利益的驱动很快使得我国各地区之间、省市之间、企业之间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钢铁产能规模的扩张。许多地方是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上。比如一些地方地处山区,钢铁生产流程中的大部分原燃材料、资源要从外边运进,而加工后的部分产品又要运到区域外进行销售。这种“两头在外”企业的生产运输成本要远远高于同类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在市场好时可能还能维持,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亏损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些企业往往都是地方经济的支柱,对这些不赚钱的企业进行淘汰或者让其与其他大型集团企业重组,有可能会让地方政府损失一些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对此并不热衷。还有一部分地方政府认为,行业产能供大于求那是全国的事,只要自己的局部能运行就行,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相比,经济发展是最现实的。当前国家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中的企业大多是小企业,且大多属于地方企业,地方政府缺乏对这些企业进行淘汰的积极性,甚至会对淘汰形成阻力,造成越限制越发展的不合理现象。
笔者认为,化解产能过剩,除了要尽快改变依靠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干预,严格市场准入,推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联动外,更应该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具体目标、指标与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挂钩。只有这样,治理产能过剩才有可能取得实际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