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以下情形进行重点甄别:多次超层越界拒不整改及一年内2次超层越界的;存在重大地质环境问题又难以整改到位的;矿区范围垂直投影存在重叠的;采矿权周边存在煤炭探矿权的;资源枯竭且深边部不能增加资源储量的;采矿权设置在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自然保护区设置在后的。应通过关闭整合,把突出问题一揽子加以解决。
针对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通知要求,一方面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另一方面组织治理矿山重大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应负责治理重大地质环境问题,并经县市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方可退备用金;不自行恢复治理或恢复治理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使用其备用金组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