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积家井矿区李家坝井田煤炭资源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鄂永盛评字[2014]025号
一、评估机构:湖北永德盛业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委托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矿业权人: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四、评估对象:宁夏灵武市积家井矿区李家坝井田煤炭资源勘探探矿权。
五、评估目的:为补缴探矿权出让价款提供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
七、评估日期: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25日。
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九、主要评估参数:
本次评估范围内截至2012年8月31日煤炭(不粘煤)保有资源量22430万吨,其中: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4480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4631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3319万吨。另外估算了200m(垂深1200m)以深煤炭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3153万吨。李家坝井田范围内另有已“批复的意见“工程压覆资源量3847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026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499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322万吨(核实报告估算压覆资源量3605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767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54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298万吨)。
李家坝井田评估利用储量17232.20万吨,可采储量9074.20万吨。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合理服务年限为72年1个月;本报告评估计算期是30年。产品方案为原煤,销售价格(不含税)为304.74元/吨,正常年销售收入27426.60万元;评估利用固定资产投资(净值)92320.03万元;原煤单位总成本费用181.2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费用130.69元/吨。折现率8%。
十、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宁夏灵武市积家井矿区李家坝井田煤炭资源勘探”探矿权其生产规模90万吨/年、矿山评估计算年限30年、动用可采资源储量2640万吨(按照平均回采率80%计算消耗地质储量3300万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733.13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柒佰叁拾叁万壹仟叁佰圆整。
十一、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一)有效期: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二)评估报告使用权: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况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三)矿业权评估史:该矿为探转采矿区,地矿主管机关在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前,依据法规要求需有偿化处置,首次进行矿业权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周健
湖北永德盛业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周健 郑国勇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