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从税负来看,事实上,“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将加重煤企负担;因为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煤炭价格越高,税负增加的幅度越大。山西煤炭资源税按价计征后,按8%的税率和550元/吨的秦皇岛5500卡动力煤价格测算,吨煤的资源税额为44元/吨,而按量计征时为4元/吨。再如750元/吨的焦煤,按量计征时为8元/吨,按价计征时税额则上升至60元/吨,煤企税负大幅增加。
此前,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分析师孟海曾向记者表示,如果在“清费”方面做的不到位,煤炭资源税改革不但无法为企业减负,相反,很可能加重企业负担。
动力煤分析师刘冬娜也向记者分析称,“要立税,必须清费先行,这样才不会增加煤企负担”。涉煤的各项收费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能否真正做到“不增加煤企负担”,关键看各个地方在清费方面的落实情况。
事实上,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启动前,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地已提前把清费目光锁定“乱收费”。经过近半年的清理规范,山西已经为煤炭企业减轻负担170亿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测算,2014年山西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为14.6%。2014年清费共减轻煤炭企业负担108.5亿元,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降至10.6%,较清费前降低4%,减负27.5%。山西新执行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比10.6%的实际负担率还要低2%以上,还将为煤企减负70亿元左右,这样总减负额将至少达到1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