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9日,国务院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至10%,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并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目前,从已经确定税率的省份来看,产煤大省(自治区)内蒙古、山西的税率均接近上限。2015年1月1日,山西省正式开始将煤炭资源税按8%的税率执行。另外,陕西省暂时按照6.1%的税率执行。
煤炭行业首席分析师刘建刚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按照当前煤炭价格来说,内蒙古确定9%的税率还是比较高的,但由于资源税属于地方政府可控的,当地也了解煤炭企业负担情况,既然能出台高税率,那么同时可能会增加补贴或者取消其他费用来覆盖这一成本,对冲掉企业负担,因此这应该体现了地方政府的一个策略,目前情况下双方都能接受。
相比之下,湖南和广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2.5%,河南则为2%的最低限制。对于各省差距较大的资源税税率,金银岛分析师戴兵认为,三个产煤大省的资源税率都比较高,因为煤炭是经济支柱,是从本省情况考虑的,而广西、湖南、河南的煤炭基本上是自产自销,产量不高,主要靠调入,所以资源税征收都比较保守,也是合理的。
实际上,为了顺利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去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
此后,山西、内蒙古等产煤大省都进行了清费立税。山西省宣布通过清理各类涉煤收费,可为煤炭企业减轻负担170亿元以上。
分析师关大利也介绍,内蒙古在实施资源税之前也清理了部分费用,比如7月份吨煤减少了10元杂费,后期还说将取消煤检费,每吨也将有十几元的下降空间,不过因为各项杂费原本就没有山西高,因此内蒙古清理的费用也就没山西那么多。
因此,多位行业人士认为,产煤大省在清理费用的基础上,各省税率即便差距较大,但最后的影响也是有限的。港富集团黑色行业首席分析师张志斌表示,清费立税主要是通过新的煤炭资源税代替原先名目繁多的各项收费,实现税费的公开透明,出于财政平衡的考虑,政府固然不可能大幅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赋,但也不至于增加企业负担,整体应该是在原有水平上略有下降。不过,从长期来看,资源税对煤炭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刘建刚认为,在煤炭价格低的时候,煤炭企业减少的费用和增加的补贴可以覆盖税收,但如果煤价上涨,比如现在是300元/吨,补贴40元,内蒙古资源税27元/吨,煤炭企业仍受益,未来涨到500元/吨,补贴仍为40元的话,则对煤炭企业不利,所以应该说“短多长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