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以来,陕西省开始对通过陕西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包括煤炭、兰炭和焦炭)的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洗煤企业,按照运输该煤炭企业的车辆在陕西省封闭式高速公路上实际缴纳的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
这一措施的实施,使得通过公路运输的陕西高卡低硫煤到环渤海港口的价格优势凸显。据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从黄骅港、天津港等港口下水的陕西煤具有每吨10元到20元的价格优势。业内专家表示,在煤市低迷、煤价长期处于低位的情况下,这样的价格优势对下游用户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长期以来,陕西煤炭受铁路运输瓶颈制约,除了选择通过汽车运到山西发运,就是通过汽车运到湖北省西部,再运到长江沿岸。
随着油价一路走低,原本是短板的煤炭汽车运输变成了优势。8月11日,国际油价再次走低,纽约原油期货价格跌至每桶43.08美元,为2009年3月以来的最低价格。加上从8月1日开始,对运煤车辆在封闭式高速公路上实际缴纳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陕西省煤炭公路外运成本下降。
榆林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长途汽运中以煤炭为主占20%,受全国煤炭市场的影响,煤价(含税价)由去年的250元/吨下降到220元/吨,多种原因造成煤炭企业产量下降,个别煤炭企业甚至停产,直接影响到煤炭道路运输企业运量的减少。该措施的出台,使煤炭运输企业经营成本有所下降,运输积极性有所提高。
据了解,由于储量大、开采条件较好等因素,一直以来陕西煤炭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数据显示,2014年陕西省生产煤炭5.15亿吨,销售煤炭5.01亿吨,其中榆林、彬长、黄陵等矿区优质煤炭产量达4.69亿吨,占全省总产量的91%。此外,大中型煤矿产量达4.8亿吨,占陕西省煤炭总产量的93.2%。有煤企工作人员介绍,陕西部分煤矿高卡低硫煤炭生产成本每吨低于100元。
1-7月份,陕西省累计生产原煤26271.25万吨,而累计销售煤炭25673.23万吨,占产量的97.72%,其中铁路累计销售5139万吨,占总销量的20%,其余大部分则为公路销售。可见对于通过公路运输到环渤海港口的陕西高卡低硫煤,带来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
据陕煤化运销集团消息,上述措施出台后,该集团按照相关政策领取了《发陕西省煤炭产品高速公路运输通行单》1250本,并及时按销量分发到7个销售分公司,据陕北榆林地区的销售分公司统计,南下车辆从神木至西安,按38吨计算可反还570元,吨煤可节约运输成本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