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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煤炭局“体检”四季度煤矿安全

日期:2015-10-30    来源:禹州市煤炭局

国际煤炭网

2015
10/3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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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

10月26日,禹州市煤炭局以禹煤【2015】69号文件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市煤矿企业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大检查的目的是:推动全市煤炭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明确:此次大检查分7个检查组同时进行,且以执法中队为主,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和驻矿站全力配合。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双停矿井”和“井下有作业活动的矿井”。

“通知”要求,对“双停”矿井主要开展7个方面的检查。即:查矿井“两到位、五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查矿井安全出口情况;查矿井提升系统;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查矿井通风系统;查矿井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情况;查矿井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对“井下有作业活动的矿井”主要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系统、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监控系统及矿井生产布局、顶板管理、安全避险、隐患查处、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矿井领导带班、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开展情况等方面。

“通知”强调,此次检查,一定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改进作风,严守纪律;强化督导,信息畅通。各检查组在检查时一律在矿吃工作餐,严禁饮酒,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有关执法中队和驻矿站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落实,并跟踪督办,切实消除各类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对有违法违规的矿井,要坚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凡在集中执法检查中发现矿井长期存在重大隐患未处理的,要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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