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12月11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苏省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办法》。
《办法》对江苏省亚临界煤电机组的改造、延寿与退役等工作内容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明确机组改造的节能环保要求和牵头负责部门,提出机组改造的具体内容,规范机组可进行增容改造的前置条件和认定流程,明确机组进行增容改造涉及到的煤炭等量替代事宜,规范机组可进行延寿改造的前置条件和延寿期限认定流程,明确机组自然退役的要求和办理手续,规范机组提前退役的办理流程。
与国家要求相比,《办法》对发电机组调峰补贴提出了具体补偿措施,即对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的亚临界煤电机组,环保部门可给予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物价部门可给予适当的电价补贴,经信部门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其发电利用小时数,并在同类机组中优先调度其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