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及时下达2016年执法监督计划,要求把执法监督检查作为煤矿安全监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一是强责任。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执行,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及执法文书评查等日常监督工作。二是明任务。明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制定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参加单位要积极支持,被检查单位应主动配合,认真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向市局提交监督检查情况专题报告,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并限期整改。三是抓落实。进一步细化综合、交叉和专项监督检查及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四项计划的落实,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方式、牵头及参加单位(部门)作了详细地要求。同时各分局(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区县煤管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资格审查、执法程序执行和文书规范等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基层整体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