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江西省全社会用电增长8.22%,增速列全国第5位(西藏、新疆、陕西、北京分列前4位)。全国1-2月累计用电增速为2%,增幅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10个省份用电量负增长,较去年同期增加1个,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江西省用电增长较快的行业为商业、交通运输业(电气化铁路)等,三产用电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因素,分别增长14.53%和15.85%,两者对全社会用电增幅的贡献率达到68%。工业用电在前两个月保持了月均约4%的增速,但增幅同比回落2.88个百分点,工业经济运行压力仍在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矿产开采和资源型加工企业仍然困难,重点工业产品价格依然处于低位。
一、电力供需情况
1.用电情况。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74.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2%;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6%;第二产业用电量10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6%;第三产业用电量29.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5%。
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75.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4%;第二产业用电量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3%;第三产业用电量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2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8%。
2.发电情况。1-2月,全省全口径发电量161.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8%。统调发电量123.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9%;其中:水电发电量10.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8.88%;风电发电量2.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33%;光伏发电量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7.79%;火电发电量110.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受水电大发影响,统调火电利用小时数694小时,同比减少152小时。
2月份,全省全口径发电量69.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7%。统调发电量51.8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4%;其中: 水电发电量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5.06%;风电发电量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86%;光伏发电量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8.49%;火电发电量4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4%。
3.跨省(区)电能交易情况。1-2月,全省购入电量累计13.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0.17%,其中:2月份购入电量5.19亿千瓦时,日均购入电力75万千瓦,同比下降9.76%。
外购电量中,累计购入三峡电量8.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08%;葛洲坝电量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5%;特高压电量2.7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99%;西北电量1.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4.24%;临时购河南、湖北电量0.29亿千瓦时。
二、电煤进、耗、存情况
1-2月,全省各统调火电厂累计调入电煤458.79万吨(日均调入7.65万吨),同比增加21.1万吨,其中:省内调入55.78万吨,同比减少19.31万吨;省外调入403万吨,同比增加40.4万吨。
1-2月,全省累计耗用电煤449.54万吨(日均耗用7.49万吨),同比减少29.61万吨。2月底全省统调火电厂电煤库存237万吨,可用天数约31天。
三、工业用电情况
1-2月,全省工业用电量累计101.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5%,其中:轻工业用电量21.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6%;重工业用电量8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1%。
1.重点行业用电情况。1-2月份,制造业用电量66.59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比重为65.36%。制造业中,钢铁行业用电量9.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31%;水泥行业用电量6.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39%;有色行业用电量6.58亿千瓦时(不含采矿用电),同比增长1.48%;化工行业用电量4.5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78%;交通运输及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用电量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光伏行业(省内主要光伏企业)用电量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78%。
2.重点监测企业用电情况。1-2月份,百户重点监测用电企业累计用电量32.48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比重为31.88%,不含自发自用电量),同比下降1.77%;日均用电负荷225.54万千瓦,同比下降3.41%。
一是钢铁企业用电情况。百户企业中,钢铁类企业8户,1-2月累计用电量9.1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8%;其中:新钢公司用电4.1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6%;萍钢公司(含金沙湾钢铁、安源钢铁)用电3.5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56%;方大特钢用电1.1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82%;短流程钢企业累计用电0.2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1.05%,短流程钢企业在百户企业的数量由6户减少为3户。
二是光伏企业用电情况。百户企业中,光伏类企业4户,1-2月累计用电量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78%;其中:赛维公司用电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9%,用电负荷12-17万千瓦;晶科能源用电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05%;旭阳雷迪用电0.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9%。
三是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百户企业中,水泥制造类企业21户,1-2月累计用电量4.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81%;其中:九江亚东水泥用电1.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96%;赣东北万年青水泥用电0.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55%;高安红狮水泥用电0.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01%。
四是化工企业用电情况。百户企业中,化工类企业11户,1-2月累计用电量2.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31%;其中:星火有机硅用电0.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1%;世龙实业用电0.5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65%;兰太化工用电0.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
五是有色企业用电情况。百户企业中,有色类企业14户,1-2月累计用电量7.2亿千瓦时,同比持平;其中:制造类企业9户,累计用电量4.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2%(贵溪冶炼厂用电2.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95%);采矿类企业5户,累计用电量2.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6%(德兴铜矿用电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7%)。
四、设区市用电情况
从用电增速看,全省6个设区市1-2月份累计用电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抚州市(16.11%)、上饶市(13.84%)、南昌市(9.91%)、新余市(9.71%)、赣州市(9.5%)、吉安市(9.45%)。
从用电绝对量看,1-2月各设区市全社会用电量依次为:南昌(27.64亿千瓦时,占全省用电比例15.8%)、九江(23.99亿千瓦时,13.72%)、赣州(22.76亿千瓦时,13.01%)、宜春(21.23亿千瓦时,12.14%)、上饶(20.76亿千瓦时,11.87%)、吉安(13.91亿千瓦时,7.95%)、新余(13.41亿千瓦时,7.67%)、抚州(9.05亿千瓦时,5.17%)、萍乡(8.93亿千瓦时,5.11%)、景德镇(6.85亿千瓦时,3.92%)、鹰潭(6.36亿千瓦时,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