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关中地区已有16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全部通过了国家环保验收。据测算,这16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每年可削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56万吨,相当于年可减煤1506万吨。
据了解,2015年,陕西省提出在关中全面推行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并在全国率先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对完成超低改造的燃煤火电厂,每发一度电加价1分。
为加快进度,陕西作出“扩围提速”决定,要求关中地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到明年年底提前一年完成全省55台共计2419万千瓦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据陕西省环保厅测算,燃煤电厂超低改造全部完成后,陕西省一年可削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合计9.7万吨,其中关中地区预计削减6.26万吨。将削减污染物折合成为原煤计算,全省可减煤57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