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下发关于下达浙江省2016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各能源企业要按照本计划切实推进所属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督促辖区内燃煤发电企业加快改造;省电力公司要做好电网运行工作,全力保障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浙发改能源〔2016〕147号
各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浙能集团、华能浙江分公司、大唐浙江分公司、国华浙江分公司、华润苍南电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60号)要求,为确保2016年“完成17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的年度目标,经商有关单位,在《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年度方案》(浙发改能源〔2015〕45号)基础上,2016年全省安排18台大型燃煤机组共1053万千瓦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附:《浙江省2016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表》),确保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实事目标。
各能源企业要按照本计划切实推进所属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督促辖区内燃煤发电企业加快改造;省电力公司要做好电网运行工作,全力保障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