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东疆监察分局按照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文件要求,在巴里坤矿区巡查停产停建矿井,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东疆分局检查组会同巴里坤县煤炭局首先按照《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新煤安监发[2016]30号)文件要求,对停产停建的明鑫公司二号立井、明鑫公司混合斜井、天顺煤矿进行了巡查。根据巡查情况,在矿区召开了明鑫公司、天顺煤矿、保利合翔公司领导参加的事故警示教育会。
警示教育会上,东疆分局首先对参会各煤矿企业通报了近期两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对排查的各类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组织人员按标准整改和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二是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提高顶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顶板事故防范工作,明确技术管理部门、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掌握采掘工作面顶板来压规律和应力分布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做好顶板来压预测预报,把顶板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在实处。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强化采、掘工作面作业现场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顶板事故防范主体责任。三是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制定《规程》宣传贯彻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规程》对标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采强度,严格矿井通风要求,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严格小型煤矿供电线路的要求,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做好《规程》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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