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环保部进入公示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为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该说明由建设单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单独编制。
据悉,2016年2月,环保部受理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受理公示期间,公众通过信访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异议。根据环保部要求,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深化公众参与工作,编制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也对项目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此次将《公众参与说明》及《伊犁州政府有关情况报告》予以公示。
据新天公司编制《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说明》介绍:
2016年2月,环保部第二次受理新天煤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2月25日至26日,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召开了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会。
2016年2月环保部二次受理项目报告书公示期间,部分伊宁市民向环保部去电、发签名传真反应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试运行造成水资源破坏”等情况,反对项目建设。
2016年3月8日和3月23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环保协会和市民代表座谈会,经过现场考察和交流,环保协会和市民代表认为新天公司在落实环评报告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控,同意项目建设。
2016年3月26日-29日,新天公司对联名信署名大部分人员进行一对一电话沟通,共收集签名人员581人,其中323人对项目建设表达了明确意见,其中反对的人数62人,占有效人数19.2%,不反对的人数261人,占有效人数的80.8%。
2016年3月28日-31日,新天公司针对签名群众和周边英也尔乡、巴彦岱镇居民发放补充公众参与调查问卷,问卷共发放205份,回收203份,根据回收调查问卷结果,不支持项目建设问卷22份,占比11%,支持项目建设问卷181份,占比89%。
2016年4月8日-17日,新天公司在网络、报刊上对环评公示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提供了纸质版环评报告供公众查阅,在网络上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开。深度公示时间10天,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